苹果与Google同声反对新反垄断提案

苹果与Google反对美国参议员提案限制科技巨擘及行动程序市集的垄断行为,但有超过40家业者联署支持,包括打造可整合十多款传讯程序的Beeper,以及隐私搜索引擎DuckDuckGo等

苹果与Google同声反对新反垄断提案

美国参议员去年提出了两项攸关反垄断规定的提案,包括《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与《开放App市场法案》(Open App Markets Act ),就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即将于本周四(1/20)审核《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的前夕,谷歌及苹果同声反对此一法案,反之,有超过40家小型企业联署支持该法案。

《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将会限制市场上的主要平台滥用其守门人的势力,偏好自家的产品或服务,使其竞争对手处于不利的地位,或者是歧视那些使用其平台的企业,而危及它们在相关平台上的竞争力。 该法案明文规定平台不得限制第三方与该平台的互动,也不得要求第三方购买该平台的服务来换取优惠,不得滥用第三方的数据以与之竞争,亦不得于搜索结果中偏好自家的产品。

《开放App市场法案》的宗旨与《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相近,但主要着重在由科技大厂主导的行动程序市集,将禁止这些市集要求开发者使用由市集提供的程序内支付机制,也不得要求开发者于市集上提供更优惠的价格,以及不得针对于其它支付系统提供价格优惠的开发者祭出惩罚。

负责政府事务的苹果总监Timothy Powderly在18日就发了一封信件予司法委员会,根据《MacRumors》的报道,Powderly认为上述法令等于是变相鼓励那些对于用户资料不负责任,且针对消费者展开诈骗,或是部署恶意程序与勒索软件的不良行为者。

Powderly声称这两项法令将会带来隐私与安全的风险,进而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谷歌法务长Kent Walker也在同一天发表了公开声明,同样反对这两项法案的谷歌却有不同角度的看法,Walker说,这些法案针对美国企业制定了规则,却未能规范外国企业,它们将赋予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TC)及其它美国政府机构前所未有的消费者产品设计控制权,因而危及美国身为全球技术领先者的地位, 还可能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

Walker指出,这两项法案也许会让美国消费者使用更糟的谷歌搜寻或地图服务,其中的创新许可更要求企业在发表新功能之后必须取得政府同意,阻碍美国的技术领导者将会威胁其研发支出,恐会影响美国的国家安全。

Walker还批评这两项法案根本是失焦了,相关法案所提及的服务都已调降了价格,却对通货膨胀造成的影响只字未提,谷歌认为必须更新的技术规范应该围绕在隐私、人工智能及对儿童与家庭的保护上,而非破坏业者的产品或削弱美国企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不过,有超过40家美国业者联署支持《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包括打造可整合十多款传讯程序的Beeper,隐私搜索引擎DuckDuckGo,提供加密邮件与服务的Proton Technologies,提供餐厅评价服务的Yelp,以及Tor项目等。

这些业者抱怨市场的主导者经常偏好自家的产品与服务而妨碍了市场竞争,例如采用操纵性的设计以让用户远离竞争服务,或是限制竞争者与平台的互动,使用未公开的资料来嘉惠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令用户难以变更其预设服务或移除程序。 它们批评上述手法危害了竞争,亦损及消费者获得创新服务的机会,因而呼吁司法委员会应通过《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以恢复美国数字市场的竞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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